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 索引号: | 11320724MB1807543H/2016-00091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税务,公告 |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 发文日期: | 2016-07-04 |
| 文号: | 2016年第37号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以下简称协定)于2014年3月28日在柏林正式签署。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37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
联邦共和国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
生效执行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以下简称协定)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在柏林正式签署。中德双方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生效,适用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取得的所得。
协定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
|---|
| 2016 年 6 月 16 日 |
|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
|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承办 | 办公厅 2016 年 6 月 17 日印发 |